| 人事 |
|
2026-01-06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函,「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4年12月31日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林湘沂 / 39 / 人事)
|
|
2026-01-06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函,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7月9日修正公布,自115年1月9日施行,並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98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請同仁參照
(林湘沂 / 40 / 人事)
|
|
2026-01-06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函,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同仁參照
(林湘沂 / 38 / 人事)
|
|
2026-01-06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函,有關現職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商調,或依第21條之1規定先派代理並依限送審者,其調任後得以併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5條所定應繼續履行服務義務期間一案,請同仁參照
(林湘沂 / 40 / 人事)
|
|
2025-12-30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函,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訂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並自115年1月9日起生效
(林湘沂 / 43 / 人事)
|
|
2025-12-30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函,檢送考試院民國114年12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案例說明各1份
(林湘沂 / 45 / 人事)
|
|
2025-12-30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書函,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林湘沂 / 39 / 人事)
|
|
2025-12-30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一案
(林湘沂 / 39 / 人事)
|
|
2025-12-30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檢送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宣傳海報各1份
(林湘沂 / 39 / 人事)
|
|
2025-12-16
轉知
轉臺南市政府書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同仁參照
(林湘沂 / 42 / 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