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臺灣手語實施計畫」,請各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推動本市所屬各級學校辦理臺灣手語教學,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訂定旨揭計畫。
二、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如附件)供各校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