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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琬珺 - 教務處 | 2024-07-11 | 點閱數: 135

主旨:有關本市 113 學年度學習扶助公益團體教材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供學生豐富多元之學習資源與擴充學習扶助之課程教學材料,請有需求學校,結合民間公益團體─永齡基金會研發之學習扶助教材運用,提升教師教學效能規劃,以有效建構受輔學生各項基礎學科之學力。

三、本案經費來源為國教署,全額補助個案學生受輔科目所需之教材 1 冊,與每校使用年級及科目之教師教材 1 冊。教師教材請學校集中管理並開放提供予教學人員共同參考使用,各校各冊教師教材補助以 1 次為限。

四、本案經費申請期程及補助資格如下:

(一)申請公益團體教材期程如下:

1、暑假開班申請: 113 年 6 月 17 日至 113 年 7 月 8 日。

2、第一學期開班申請: 113 年 8 月 19 日至 113 年 9 月 9 日。

3、寒假開班申請: 114 年 1 月 6 日至 114 年 1 月 27 日。

4、第二學期開班申請: 114 年 2 月 3 日至 114 年 2 月 24 日。

(二)教學人員資格:教學人員須取得經國教署同意採計現職 8

小時或非現職 18 小時學習扶助研習課程並取得該公益團體師資培訓認證。

(三)本案申請須配合完成下列事項:

1、教學人員須於申請期別學習扶助課堂中使用該教材授課。

2、公益團體教材申請:

(1)請於各期別申請期程內至 113 學年度網路填報系統 https://priori.moe.gov.tw/report113/ 「公益團體教材」完成下列事項:

甲、填寫「補助申請資料列表」及「教師與學生教材需求表」,「教師與學生教材需求表」請填寫完畢後列印紙本,並於核章後掃描上傳電子檔,上傳後始可送交申請。

乙、填妥「開班數」、「學生數」、「開班科別」、「授課教師」、「使用教材」(請填寫「永齡基金會教材」)。

丙、貴校學習扶助網路填報系統之開班「授課科目」須與申請本案之教材科目相符。

(2)貴校申請本案所填列之學生教材數量須與網路填報系統班級實際學生數相符。

(3)貴校申請本案之教學人員名冊須與網路填報系統之「授課教師姓名」相符。

(4)貴校教學人員核發之證書科目須與本案申請教材之科目相符。

(5)請貴校同步將教學人員研習證書電子檔 e-mail 至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專責鍾小姐電子信箱 ifenchung65@gmail.com ,以利檢核。

3、其他注意事項:

(1)自 112 學年度起,不補助具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認證之 8 小時及 18 小時師資申請公益教材。

(2)公益教材獲補助費後,請校方自行洽詢購書,需依填報系統進行公益教材申請作業,永齡慈善教育基金會電話: 0809-068-968 , 02-2711-0398 ,永齡教材購書網站: https://edu.yonglin.org.tw/ytc/ycrc-contact  電郵: teachersupport@yonglin.org 。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學生學習扶助資源中心(設於安平區安平國小)專責人員鍾依芬小姐,連絡電話: 06-299-6735 分機 817 、網電: 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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