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1224427 號函,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第 3 點附表 1 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 113 年 8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1298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該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原民特教組區科員,電話:( 04 ) 3706-1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