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2386677 號函,轉知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七點,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七點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