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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西港區西港國小 109學年度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 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
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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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錄取名額 |
備取 |
授課節數與服務內容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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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表演藝術〉 |
3 |
2 |
每週授課約6-8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
109年 8月 31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 |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二) 實際授課節數視課程彈性安排。
(三) 代課教師鐘點費依實際上課節數實授實支。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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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9年 8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09年 8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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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9年 8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9年 8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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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9年 8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 109年 8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3.sig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 次招考,惟
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s://w3.siges.tn.edu.tw/)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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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09年 8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星期六、日不受理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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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9年 8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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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 109年 8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7952005#7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一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大小 3 頁以內)
(六)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
選)。
(二)「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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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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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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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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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0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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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9年 8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0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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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0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 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上午 8時 30 分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口試(4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
二、試教(60%):
(一)範圍:(請老師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試教及口試場地
口試:西港國小校長室。
試教:於應試當天公告。
玖、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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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2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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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13 日 (星期四)下午2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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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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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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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13 日 (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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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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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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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13 日 (星期四)下午 4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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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09年8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s://w3.siges.tn.edu.tw 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
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
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課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
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7952005#701(教務處)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7952005#701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7952005#701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